(一)总则
1.目的:为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,传播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智能土木科普教育基地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设立科普工作制度,旨在规范科普活动的组织和经费使用,确保科普工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。
2.原则:科普工作应坚持正确导向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青少年,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普及。
3.适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基地范围内所有科普活动的组织、实施和经费管理。
(二)科普活动组织
1.组织机构:基地设立科普基地领导小组,负责科普活动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。
2.科普活动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科普专题讲座、实验室开放日、科学实验展示、科普竞赛、暑期学校等。
3.参与对象:面向高等学校师生、中小学师生及社会公众等。
(三)经费制度
1.经费来源:科普活动经费由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教学实验中心年度预算、相关科研项目资助、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。
2.费用管理 :科普活动经费的使用需经科普基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,严格按照预算执行。
3.费用使用:科普基金主要用于活动组织、场地布置、材料购置、宣传推广、嘉宾邀请等方面的费用。
4.财务公开:定期公布科普基金的使用情况,接受监督。
(四)评估与监督
1.效果评估:定期对科普活动进行效果评估,包括参与人数、满意度调查、知识传播效果等,以优化活动内容和形式。
2.质量监督:接受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、相关部门及公众的监督,确保科普工作的公开透明。
(五)附则
1.制度执行: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所有。
2.修订与更新:根据实际情况,本制度可进行修订和更新。
3.培训与宣传: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,学院将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制度培训,并通过合适的渠道对科普活动制度进行广泛宣传,以增强师生和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制度遵守度。
4.补充条款:针对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,科普基地领导小组可制定补充条款,以确保科普工作的顺利进行。